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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3年
第二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02人
報名時間是多久?
如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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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3年4月5日9:00—4月9日9:00
網上報名:考生通過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我要辦”中“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
網址:rlsbj.cq.gov.cn
繳費截止時間:2023年4月12日9:00
打印準考證時間:5月3日9:00—5月7日9:00
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3年
第二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重慶市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02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詳見《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報考者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lsbj.cq.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查閱。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規定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時在基層服務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實習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均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其中,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學歷可分別按照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學位)對待。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學科(專業)目錄(附件2、3)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4)、《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附件5)、《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附件6)進行。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但包含第二學士學位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所學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前述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考生,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根據考生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等進行資格審查。
(六)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筆試網上報名截止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應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
本公告所稱應屆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國家統一招收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本公告所稱“非在職”,是指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考生未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
本公告所稱“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考生未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之一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對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以及2021年、2022年畢業的大學生退役軍人,視為應屆高校畢業生,但已被或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考生應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按網頁提示上傳電子材料(含電子登記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按照崗位報考要求,對考生填報的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
(一)公共科目筆試報名。
1. 提交報考申請。考生通過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lsbj.cq.gov.cn)“我要辦”中“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5日9:00—4月9日9:00。考生只能選擇報名系統中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 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由招聘方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網上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考生可在網上報名1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可咨詢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及時下載報名序號等信息,以便后續信息查詢;如因填報信息錯誤而未通過審核的,可在2023年4月11日9:00前修改相關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重新提交資格初審信息。考生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3. 網上繳費。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應在2023年4月12日09:00前完成網上繳納考務費(按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4. 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應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或取消招聘名額;屬急需緊缺專業崗位的,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退還考務費。
5. 打印準考證。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考務費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3日09:00—5月7日09:00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專業科目筆試報名。
專業科目筆試報名原則上以公共科目筆試網上報名為準,確需另外開展專業科目報名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另行發布通知。
五、考試考核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筆試(部分崗位設考);面試包括綜合面試(包含結構化、無領導小組、現場答辯等面試方式)、專業技能測試(部分崗位設考)。各崗位具體考試考核形式詳見附件1。
考生應自覺配合落實考務相關規定,及時關注報名網站、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眾信息網站、考試現場等公布的考試要求,并遵照執行。
(一)筆試。
1. 公共科目筆試。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分值各為150分),采用閉卷筆答方式。考試大綱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7)。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五類。其中,中職學校教師崗的公共科目筆試類別為“中小學教師類(D類)—中學教師”;公共科目筆試類別為“醫療衛生類(E類)”的,將根據招聘崗位細分為“醫療衛生類(E類)—中醫臨床”“醫療衛生(E類)—西醫臨床”“醫療衛生(E類)—藥劑”“醫療衛生(E類)—護理”“醫療衛生類(E類)—醫學技術”“醫療衛生類(E類)—公共衛生管理”等類別,請考生參加《綜合應用能力》(D類或E類)測試時,按照所報考崗位類別作答相應的試題。各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
公共科目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時間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8:30—12:00(其中8:30—10:00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0—12:00為《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不間斷)。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網上自助打印的準考證。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2. 專業科目筆試。分值100分,采用閉卷筆答方式。各招聘崗位是否組織專業科目筆試以及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
專業科目筆試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本公告未明確專業科目筆試具體內容、時間及地點的,由招聘方另行通知,考生持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考試組織方要求的其他證件,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 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筆試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各崗位進入面試〔含綜合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部分崗位設考)〕的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本公告第五條規定的筆試成績折合規則,以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3)若最后一名進入專業技能測試或綜合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于緊缺崗位的,經主管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降低競爭比例開考。
(4)進入面試人選名單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公示。
(二)資格復審。
面試人選應按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接受報名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境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本人簽名、就讀高校簽章的《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報名推薦表》(附件8)及成績單,并最遲于2023年7月31日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條件的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應學歷認證的,可提供國內正規翻譯機構或公證機構出具的入學證明、所學專業及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的翻譯材料,并最遲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關認證材料。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最遲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
資格復審在面試人選名單公示期內或公示結束后10日內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行放棄面試的,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用人單位報主管部門研究確定。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后,查實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考生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應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向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附件9)。未按規定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三)面試。
面試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導監督。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方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關注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眾信息網站。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中,專業技能測試采取實操、案例答辯等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操作水平、專業實踐能力等;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各崗位開展面試的具體方式詳見本公告附件1。各面試方式分值均為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結構化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根據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崗位的“考試類型”和“成績計算類型”,分別按以下規則計算總成績(考生各科成績按原始得分計入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四舍五入計算):
甲類崗位: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50%+綜合面試成績×50%;
乙類崗位: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5%+綜合面試成績×25%;
丙類崗位: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4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20%+綜合面試成績×40%;
丁類崗位:(《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4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2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0%+綜合面試成績×20%。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考生屬退役軍人的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對其他考生依次按學歷層次、相應職稱、相應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面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對面試實際競爭比例未達到2:1的崗位以及按規定需遞補招聘人選的崗位,考生任意一科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的,一般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研究確認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
體檢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考察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日常學習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擬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給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
考生應積極配合考察工作,對拒不配合的,可視為放棄考察資格。進入考察環節后,考生以非正當理由放棄后續擬聘資格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登記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若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研究決定。確需遞補的,擬遞補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考試考核成績應較為優秀,且按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過程有關事宜,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應公示事項。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審批。招聘單位與考生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凡本公告約定了最低服務期(詳見附件1“備注”欄)的,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以及《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等材料的,一經查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不得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 本公告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會同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解釋。
2. 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報名網站、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官網等及時公告,請考生關注。
3. 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1和附件10)。
4. 公共科目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86868837;考試考務咨詢:023-86868812。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 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4. 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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